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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府办〔2012〕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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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关于印发稳定外贸增长加快转型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

2012-12-03 来源:穗府办〔2012〕50号 admin 浏览次数:1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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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稳定外贸增长加快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外经贸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1月14日

 

关于稳定外贸增长加快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

为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妥善解决外贸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加快推进外贸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外贸发展质量和水平,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切实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确保外贸稳定增长

(一)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抢抓订单。大力开展贸易促进活动,扶持企业参加各类国际知名展览会、借助电子商务抢抓订单,鼓励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发展自主品牌,支持企业获取企业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认证,通过提升企业竞争力增强开拓市场和抢抓订单能力。(市外经贸局负责)

 (二)支持企业投保出口和进口信用保险。努力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鼓励企业投保,减少收汇和投资风险,增强开拓市场的信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重点支持企业投保一年期内出口信用保险;对于成套设备出口和海外工程承包,鼓励投保两年期或稍长期限的出口信用保险。(市外经贸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广东分公司负责)

(三)切实降低企业税费。清理涉及外经贸企业的各项收费,减少市级权限企业收费项目,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切实贯彻有关惠企减负的税收政策,积极向国家和省提出减免税费的政策建议,加强税费综合整治,进一步优化有利于外贸企业发展的税收环境。各区、县级市因地制宜制定企业减负方案,切实减轻企业收费负担。(市物价局、财政局、地税局负责)

(四)积极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鼓励国内商业银行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开展进出口信贷业务,提升服务水平。用好省中小外贸企业信用融资平台,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加大对中小企业进出口信贷的支持力度,对为其提供服务的担保机构予以扶持。鼓励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的保单融资功能,拓宽融资来源。(市外经贸局、金融办,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广东分公司负责)

(五)有效缓解外经贸企业用电、用地难。加强跟踪监测,做好电源协调,深入挖掘供电能力,缓解用电紧张,确保重点企业用电(市经贸委负责)。加快建设用地报批审查,优先安排重点外经贸企业用地指标,鼓励优先使用存量土地、低效用地和闲置土地(市国土房管局负责)。

(六)努力解决外贸企业用工难。加强区域人力资源合作对接,积极促进校企合作、用工对接,强化面向劳动力供求双方的基础性公共就业服务。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的技能素质。落实完善积分入户政策,着力解决异地务工人员的医疗和子女教育问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负责)

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外贸国际竞争力

 (七)积极实施科技兴贸和以质取胜战略。支持企业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综合竞争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引进关键技术,促进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引导和鼓励企业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参与国际标准制订。(市外经贸局负责)

(八)加快外贸转型基地建设。依托产业集聚区,加快培育一批轻工、纺织服装、医药、新型材料、汽车及零部件、摩托车、机床、电信设备、软件等重点行业专业型基地;依托生产型龙头企业,培育企业型基地。加快推动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国家医药出口基地、国家船舶出口基地和国家软件出口基地建设。(市外经贸局负责)

(九)加快国际营销网络建设。鼓励企业加大“走出去”步伐,重点培育若干个品牌推广效果好、国际知名度高、辐射范围广的展示中心以及市场渗透能力强的品牌专卖店等零售网点,鼓励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利用海外投资保险保障海外资产安全,力争建立全覆盖、多品类、多层次的国际营销网络发展格局。(市外经贸局负责)

(十)推动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力推加工贸易企业向研发设计领域延伸,引导企业生产方式由OEM(贴牌生产)向ODM(委托设计生产)和OBM(自有品牌生产)转型。加快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工作,引导企业加快技术改造,鼓励加工贸易企业设立研发中心、技术支持中心。(市外经贸局负责)

(十一)整合提升保税监管区域功能。大力推动白云机场综保区建设,提升南沙保税港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各类保税监管区域创新政策功能,拓展业务范围,推动发展进口分拨、出口拼箱、保税租赁、服务外包、离岸贸易等新型业务。(市外经贸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十二)促进进口工作。引导企业用好用足国家和省市鼓励进口政策,积极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能源、原材料进口(市外经贸局负责)。促进我市进口商品交易中心重点项目建设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外经贸局负责)。进一步放宽进口付汇名录管理,便利企业合理用汇(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管部负责)。

(十三)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推动文化、技术、软件、动漫等服务贸易发展,推动成熟产业技术出口,促进技术引进消化吸引再创新。发挥我市服务贸易跨部门工作小组的作用,共同推进我市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发展,扩大服务贸易进出口,提高服务贸易占全市外贸比重,推动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市外经贸局负责)

三、持续优化发展环境,为外贸转型升级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十四)落实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确保企业足额及时退税。加快出口退税办理速度,推动网上出口退税申报,积极向国家争取稳定的出口退税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政策倾斜。(市国税局负责)

(十五)创新外经贸金融服务。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进出口融资担保业务,对其面向中小外贸企业开展的优惠业务予以重点扶持(市金融办负责)。加强出口信用保险宣传力度,创新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广东分公司负责)。简化业务流程,规范业务管理,积极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健康发展。创新跨境人民币业务,探索率先设立商业化可持续运作的跨境人民币出口信贷基金或产业合作基金,研究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激励和奖励机制,支持广州外经贸平稳发展、转型升级(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管部,市外经贸局、财政局、国资委、国税局、金融办负责)。

(十六)优化进出口通关环境。稳步推进分类通关改革,试行担保放行制度。做好“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通关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行直通放行、集中审单、电子监管、通关无纸化等通关便利措施,优化检验检疫技术和信息服务,推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检验检疫服务效能。(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十七)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加强进出口监控预警,充分发挥四体联动应对机制,做好贸易救济重点案件应对指导工作,妥善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市外经贸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市质监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