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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加工贸易】二、保税物流问题>>(四)保税物流中心

2011-11-21 来源:中国海关广东分署 admin 浏览次数: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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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税物流中心分哪两种,有何区别?

答:保税物流中心分为A、B两种类型。

保税物流中心(A型)是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专门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采取信息联网模式管理;

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采取物理围网模式管理。

其主要区别是物流中心(A型)由一家物流企业运营,而物流中心(B型)是指可由多家保税物流企业参与运营。

2.设立物流中心(B型)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答:(1)物流中心仓储面积,东部地区不低于10万平方米,中西部地区不低于5万平方米;

(2)符合海关对物流中心的监管规划建设要求;

(3)选址在靠近海港、空港、陆路交通枢纽及内陆国际物流需求量较大,交通便利,设有海关机构且便于海关集中监管的地方;

(4)经省级人民政府确认,符合地方经济发展总体布局,满足加工贸易发展对保税物流的需求;

(5)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提供供海关查阅数据的终端设备,并按照海关规定的认证方式和数据标准,通过“电子口岸”平台与海关联网,以便海关在统一平台上与国税、外汇管理等部门实现数据交换及信息共享;

(6)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安全隔离设施、视频监控系统等监管、办公设施。

3.哪些货物可以存入物流中心(B型)?

答:(1)国内出口货物;

(2)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

(3)外商暂存货物;

 

(4)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

(5)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

(6)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7)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8)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4.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者特殊情况下的中心外企业的分支机构;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属企业分支机构的,该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3)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和履行其他法律义务的能力;

(4)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海关联网;

(5)在物流中心内有专门存储海关监管货物的场所。

5.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企业不得在物流中心内开展哪些业务?

答:商业零售;生产和加工制造;维修、翻新和拆解;存储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以及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或者健康、公共道德或者秩序的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能享受保税政策的货物;其他与物流中心无关的业务。

6.《保税物流中心(B型)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为几年?

答:3年。

7.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货物保税存储期限为几年?确有正当理由的,经主管海关同意可以予以延期,除特殊情况外,延期不得超过几年?

答:物流中心内货物保税存储期限为2年。确有正当理由的,经主管海关同意可以予以延期,除特殊情况外,延期不得超过1年。

8.未经海关批准,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企业不得擅自对所存货物进行哪些处置?

答:未经海关批准,中心内企业不得擅自将所存货物抵押、质押、留置、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9.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企业可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什么是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答:“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是指对货物进行分级分类、分拆分拣、分装、计量、组合包装、打膜、加刷唛码、刷贴标志、改换包装、拼装等辅助性简单作业的总称。 

10.什么情况下,海关对进入物流中心(B型)货物给予签发用于办理出口退税的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

答:(1)货物从境内进入物流中心已办结报关手续的;

(2)转关出口货物,启运地海关在已收到物流中心主管海关确认转关货物进入物流中心的转关回执后;

(3)境内运入物流中心供中心内企业自用的国产的机器设备、装卸设备、管理设备、检验检测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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