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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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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关于开展全市电镀、印染企业核查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开展全市重污染企业原地保留申请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开展全市重污染企业原地保留申请工作的通知》

2010-10-11 来源: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admin 浏览次数:1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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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于9月26日发出上述两个《通知》。当中指出,东莞将对全市电镀(含线路板电镀)、漂染、洗水、印花等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核查。而符合申请条件的电镀、漂染、鞣革、洗水、印花企业均可于2010年11月10日前按申请程序申请原地保留。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将于2010年12月31日前统一向社会公布可原地保留企业名单。未纳入原地保留范围的电镀、漂染、鞣革、洗水、印花企业需要做好搬迁入园或关闭转产准备。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1. http://dgepb.dg.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dgepb/tzgg/201009/255836.htm

《关于开展全市电镀、印染企业核查工作的通知》(东环办函〔2010〕66号)

2. http://dgepb.dg.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dgepb/tzgg/201009/255834.htm

《关于开展全市重污染企业原地保留申请工作的通知》(东环办〔2010〕39号)

3. http://epaper.nfdaily.cn/html/2010-09/29/content_688352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