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于7月2日发出上述《意见》。当中列明了纺织产业转移和区域发展重点,主要包括:
(a) 东部地区加速产业升级步伐,引导纺织产业向高端领域转移,发展纺织服装高端制造业。通过兼并重组或新增投资等方式将纺纱、缫丝、织造、制品等部分制造环节转移到具有一定产业基础的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支持有订单的纺织企业通过采购和经营合作等方式,加强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纺织企业合作;
(b) 中部地区完善纺织产业制造体系,重点发展棉纺织、麻纺织、针织、服装、家纺、产业用纺织品等加工制造;
(c) 西部地区抓住西部开发战略机遇,发展棉纺织、丝绸、服装及其它特色产业;
(d) 东北地区加快发展化纤、亚麻、服装等优势产业。此外,《意见》还列明了完善纺织产业转移条件及政策保障措施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