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下载中心   
  网站首页 协会介绍 协会动态 侨讯之窗 专题报道 经贸资讯 政策法规 电子会刊 会员专区 在线交流  
  最新快讯 首个扶贫济困日 省侨商会组织会员献爱心 义乌市侨商会一行到访我会 站内搜索:    
 
交流咨询
网上调查
问卷调查
联系我们

 

 
网上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在线交流->网上咨询
 
我要留言
*
*
*
*

不能超过300个字
    
 
搜索 姓名: 标题:
如何发布项目招商信息 姓名:杨磊   时间:2010-1-21
   要在贵站发布项目招商信息,需要怎么做呢?是否需要注册会员?是发布在网站哪个栏目呢?静盼!
您好,本站暂未开通注册会员自行发布招商信息的功能。
“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通关方式是否省内通用 姓名:企业代表   时间:2009-7-17
“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通关方式,是否已在全省内通用?
答:通用,但目前仅适用于海关评定的A类及以上企业。(该内容选自《海关十项措施及新政解读会》海关广东分署的回应)
转为三资企业的加工贸易企业的设备税和原材料税问题 姓名:企业代表   时间:2009-7-17
最近东莞市领导提到,与海关商议对转为三资企业的加工贸易企业需要补交的设备税和原材料税,采取缓交或分期付款的方式,以减轻企业负担。请问是否属实?具体可以什么时候执行?类似措施会不会也在珠三角其它城市实施?
答:经向东莞海关了解,此信息不属实。但根据《加工贸易企业就地“转型”手续海关操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企业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为3个月,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可灵活选择办理设备和原材料结转或补税手续的时间,也可选择一次性办理或分批办理,实际上可实现企业的诉求。(该内容选自《海关十项措施及新政解读会》海关广东分署的回应)
可否对员工进行随意调职 姓名:企业   时间:2009-7-1
企业对员工进行调职,工资是否可以进行相应调整?是否所有员工都要签订劳动合同?
答:除非是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是企业能证明劳动者不适合或不能胜任该工作岗位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调整。如果协商不一致或不能证明可调整的情况存在,企业是不能随意对劳动者进行调岗,更不能随意降低其工资,否则,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企业进行赔偿。企业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对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岗位一档,可以选择工人类或管理类比较广义的岗位,这样调整岗位的范围会相应的扩大很多。企业员工不管是职位高低都必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答复内容已经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朱又又律师确认)
工人的工龄、年假如何计算 姓名:企业   时间:2009-7-1
企业有淡旺季的用工问题,之前在企业做过,离职一段时间后又重回企业工作,工人的工龄应如何计算?年假应如何计算?
答:工龄是要将劳动者之前的工作年限一起计算的。计算年假也是按劳动者的实际工龄进行计算,包括劳动以前在其它企业工作的年限期算的,但劳动者中间一段时间没有工作,则不计算在内。另外提醒企业在招聘工人时最好要求劳动者出具前一单位的离职证明留档,以避免招聘未解除劳动关系员工的风险问题。

如果劳动者在企业办妥相关离职手续后,相隔一段时间又重新回到企业(同一家企业计)工作,如果涉及经济补偿金的话则应按员工连续在企业工作的年限计,如员工离职一段时间且终止了社保劳动关系,再重新入职的,该员工连续工作年限重新计算。但企业不能对劳动者再规定试用期。(答复内容已经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朱又又律师确认)

用工合同是否需要做备案? 姓名:keke   时间:2009-6-15
用工合同是否需要做备案?
答:没有把备案作为劳动合同生效的要件。当然企业也可以到劳动部门进行有关的备案。(答复内容已经律师确认)

 
广东省侨商投资企业协会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万户网络 粤ICP备:05086267号
地址:广州市二沙岛海山街8号616室 邮政编码:510105 邮址:gocea@126.com 电话:+86-20-87351371 传真:+86-20-8735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