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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府办〔2015〕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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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5-04-15 来源:东府办〔2015〕20号 浏览次数: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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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旅游业扶持力度,整合各类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加快发展,推动东莞从旅游客源地向旅游目的地转变,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从“项目强市、旅游富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旅游业发展对东莞城市发展的特殊重要性

旅游业是战略性产业,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近年来,中央和省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中央要求把旅游业培育成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广东省提出加快旅游业改革与发展、建设旅游强省的奋斗目标,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这为我市加快旅游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东莞是中国近代史开篇地、改革开放先行地、岭南文化发源地,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丰富的山水资源、旺盛的旅游需求、充足的接待能力,发展旅游业具有良好基础和巨大潜力。要充分认识到,加快旅游业发展既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又有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刺激更多的房屋租赁需求,带动广大群众增收致富。我们必须把旅游业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大旅游业扶持力度,有效整合各类旅游资源,努力促进东莞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方向目标

(一)总体思路:坚持“项目强市、旅游富民”的发展理念,以旅游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旅游资源整合为重点,以旅游重点项目建设为突破,加大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力度,促进旅游产品形态丰富、品质提升,使游客吃得称心、住得舒心、行得安心、游得开心、购得放心、娱得畅心,实现从旅游客源地向旅游目的地转变,加快把东莞建设成为国际商务休闲旅游城市。

(二)发展方向:全力塑造“精彩东莞、活力之城”的总体旅游形象,构建“一心四区三带六枢纽”的旅游空间布局,打造会展游、体育游、乡村游、生态游、水乡游、古迹游、文化游、工业游、健康游、休闲游等十大旅游产品体系,全面提升东莞旅游的核心竞争力。

——会展游。充分发挥海博会、加博会、漫博会、台博会等会展资源优势,打造中国制造展览之都和广东国际会议产业之都,引导重点旅游项目与商贸展会深入合作,开发商务会展与文化观光、休闲度假相结合的复合型旅游产品。

——体育游。依托广东宏远篮球队、东莞新世纪篮球队、东莞世纪城羽毛球队等知名体育队伍的品牌影响力,通过举办CBA、羽毛球联赛等赛事,做旺体育旅游市场,带动游客在莞旅游消费。

——乡村游。以现代农业产业园为主要载体,以特色水果、蔬菜、苗木、花卉等产业为依托,培育发展农家乐、家庭农场和家庭旅馆,带动特色乡村旅游发展。

——生态游。依托开发较为完备的众多城市森林资源以及山塘水库资源,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开发特色项目,吸引游客休闲度假、生态疗养。

——水乡游。利用水乡地区江河纵横交错、田园气息浓郁、节庆活动丰富的优势,打造与江南水乡相媲美的岭南水乡旅游示范区,开发农业观光、乡村旅游、文化体验、亲水活动等旅游项目。

——古迹游。依托林则徐销烟池与虎门炮台旧址文物资源,整合珠江口山海景观、森林景观,提升品质档次,擦亮中国近代史开篇地的靓丽名片。依托茶山镇南社和牛过蓢古村落、石排镇塘尾古村落和燕岭古采石场遗址等历史人文资源,实施整体开发利用,打造明清特色村落体验区。

——文化游。深入挖掘和整合东莞具有岭南文化特征的历史文化,以莞香文化的旅游开发为突破口,深入挖掘莞香文化,主动对接海上丝绸之路,创新旅游产品,丰富旅游功能,打造中国香文化之都、海上丝绸之路等品牌。

——工业游。依托东莞制造业发达的优势,引导鼓励一批制造企业建立观光区域、体验区域,打造旅游景区,让游客探讨生产奥秘、体验生产乐趣。

——健康游。利用生态环境和气候优势,以宜居城市建设和健康服务产业发展为基础,促进养生旅游基地、医疗服务机构、医疗旅游等融合发展,打造健康养生旅游新模式。

——休闲游。围绕山水田园、绿道堤岸、民俗风情、创意文化等特色产品,完善饮食、购物配套,增强休闲娱乐体验,打造富有东莞特色的休闲旅游品牌。

(三)主要目标:到2017年,基本完成市内主要旅游线路整合,开工建设一批旅游重点项目,培育打造一批旅游知名品牌,力争全年旅游接待人数超过345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500亿元,年增长率在12%以上,旅游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4%左右,创建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点)超过15个,基本形成核心产业优势明显、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旅游产业体系,旅游产业综合实力明显增强,成为调整经济结构、带动第三产业发展、扩大就业的重要力量。

到2020年,形成旅游产业集群,旅游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旅游消费能力进一步增强,力争全年旅游接待人数超过40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750亿元,年增长率在10%以上,旅游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5%左右,创建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点)超过20个,其中5A景区2-3个,成为国内重要的旅游集散地、海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旅游目的地。

三、工作原则

(一)改革创新,以人为本。增强旅游业发展的开拓创新意识,深化旅游工作机制改革,创新旅游发展模式。重视游客个性化旅游需求,重视游客安全和权益保护,更好地满足群众旅游消费需求。

(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强政府对旅游业发展的规划引导,完善扶持旅游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注重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资旅游业,按市场规则建设运营旅游项目。

(三)项目带动,品牌引领。加快引进一批高水平、具有震撼性的大型旅游项目,以大项目带动景区开发,打造一批响亮的旅游品牌。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深入挖掘文化内涵和项目特色,优化旅游项目的整体水平。

(四)富民为先,利益共享。以发展旅游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带动村集体和群众增收,让老百姓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注重处理好市、镇、村、群众以及项目开发商的关系,合理平衡利益,实现多方共赢。

四、加快推动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提升旅游产业体系

1、构建“一心四区三带六枢纽”的旅游空间布局。坚持产城旅融合理念,依托东莞“东山、西水、南海、北江、中城”的自然资源和“一中心四组团”的新型城镇化版图,打造“一心四区三带六枢纽”的旅游空间布局。其中,将东莞城市中心区打造为中央商务休闲区、生态型城市会客厅和智慧旅游集散中心。重点整合旅游特色资源,组团建设东部森林生态度假区、西部水乡风情休闲区、南部滨海历史文化游憩区和北部古村落文化体验区等四个旅游特色区。以经济带的理念推动东江水岸文化旅游、百里山景生态旅游和狮子洋畔滨海旅游等三条旅游经济带建设。依托重点交通设施,打造石龙、常平、虎门、城区、水乡新城和樟木头等六个旅游集散枢纽。

2、加快落实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以《东莞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2015-2020)》为指引,按照规划的战略定位、战略目标和空间布局,从项目建设、产业重构、公共服务、品牌打造等方面,加快推动东莞旅游业发展。把旅游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推进旅游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总体规划、基础设施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人文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相衔接。在修编、调整其他规划时,充分考虑旅游业发展的需求,合理统筹旅游业发展空间,促进重点旅游项目落地。旅游资源丰富的镇街要根据资源特色制定本地旅游发展规划,做好与市级旅游规划的衔接。

3、高水平引进建设一批大型旅游项目。围绕十大旅游产品体系建设,编制旅游资源开发目录和旅游项目招商目录,建立旅游招商项目信息平台,加大旅游项目招商推介力度,开展定向招商活动,注重引进附加值高、带动性强的大型旅游精品项目,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业态蓬勃发展。鼓励引进国内外知名演艺集团作为投资运营主体,打造特色突出、效益显著的大型旅游文化演艺活动。

4、整合提升现有旅游景区。整合一批规模小、分布散的旅游景点,拓宽景区空间,优化周边环境,提升景区竞争力,打造旅游精品线路。重点整合虎门销烟遗址景区、威远文化生态旅游岛、沙角炮台景区等文化旅游资源,打造一体化的近代史文化旅游项目。统筹茶山南社和牛过蓢、石排塘尾等明清古建筑,打造古村落文化旅游产业群落。深入挖掘莞香文化资源,整合莞香种植、研发、贸易、休闲、旅游等全产业链,搭建国内一流的莞香贸易交流平台。围绕山体资源、生态环境、客家文化,做优谢岗、清溪和松山湖的生态休闲旅游、樟木头和凤岗的客侨文化旅游、塘厦的高尔夫运动休闲旅游。

5、鼓励旅游景区创标升级。鼓励旅游景区开展品牌建设,对新创建的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新评定的5A、4A和3A级景区,已获得奖励的A级景区升级,给予一定奖励。如景区获得多个称号,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奖励。

6、培育发展定制旅游。依托官方和大型旅游企业的智慧旅游平台、旅游集散网络体系等,从路线、方式、服务等方面提供个性化、专属化高品质定制旅游服务。结合东莞工业制造、民俗节庆、地道美食、农业休闲等资源,提炼、开发更多深度体验的旅游产品。支持旅游企业跨行业发展,开发新型、复合型的定制旅游产品。

(二)加强旅游业政策支持

7、加快落实减免规定。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精神,推进宾馆饭店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旅行社按营业收入缴纳的各种收费,计征基数应扣除各类代收服务费。

8、加强旅游项目用地保障。对列入市级以上重大项目的旅游项目,在土地利用规模、结构、布局、时序上给予支持,在年初进行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配置时可优先排序。新引进的优质旅游项目可向市政府申请使用年度预留机动指标,或在省追加市年度计划指标时优先安排。符合省、市规划调整要求的项目, 加快办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手续。

9、创新旅游用地供地方式。探索旅游产业用地弹性出让年期制度,在法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范围内,实行差别化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探索对分期建设的旅游项目实行分期供地,可一次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分期供地、分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用好“三旧”改造政策开发旅游项目,对具有旅游开发价值的“三旧”建筑,鼓励保留并发展旅游产业集聚区、旅游创意园区、旅游特色休闲区等。对利用“三旧”改造开发旅游项目的,择优纳入市年度实施计划,享受市“三旧”改造优惠政策。

10、鼓励利用闲置土地发展现代农业旅游。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发展现代农业旅游项目。探索利用农村既有建筑物新办农家乐和农业旅游项目。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政策,探索矿山地质环境复绿新模式,整治废弃矿山建设地质公园。支持利用荒地、荒坡、荒滩等开发旅游项目。

11、加强对旅游企业融资支持。探索旅游开发项目的PPP、BOT等融资模式,有效运用金融手段促进旅游业发展。大力发展和积极创新消费信贷品种,加强银行卡的消费信贷、支付结算、旅游服务等多功能化的开发与应用,推动旅游刷卡无障碍工程建设。对除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以外的、与旅游相关的重大建设项目给予贴息补助,不超过按所建项目当年实际银行贷款利息的50%给予贴息,每个企业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12、支持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鼓励旅行社参与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批准的公务活动,可通过公开招投标或直接委托的方式,由旅行社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议、考察等事项。

13、推动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快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将其作为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鼓励职工结合个人需要和工作实际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

(三)促进旅游关联产业融合发展

14、推动文化与旅游更紧密结合。鼓励发展以文化为内容、旅游为载体的文化旅游产业,促进旅游项目建设与东莞文化有机融合。注重挖掘东莞文化旅游资源,重点加强开发莞香文化、客侨文化、可园文化等,加快古村镇、古建筑、古文物等历史遗存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办好“我们的节日”系列富有地方特色的节庆活动,使游客充分体验东莞文化底蕴和文化形象。挖掘具有莞味的文化、历史、故事典故等,注入到旅游项目开发当中,加强对外宣传推广,唱响东莞故事。

15、促进会展与旅游有效对接。充分发挥海博会、加博会、漫博会、台博会等品牌展会效应,开发商务会展与文化观光、休闲度假相结合的复合型旅游产品。鼓励企业在莞举办各类专业会议、奖励旅游、文化体育活动、科技交流活动等,推出有针对性的综合性旅游服务形式和旅游产品。完善展馆周边交通、购物、餐饮、娱乐等商务会展配套。

16、促进旅游饭店业转型升级。出台促进旅游饭店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引导旅游饭店加快转变经营模式,实现持续健康发展。鼓励发展复合型度假酒店,除满足会务、商务需要外,鼓励开发乡村度假、森林度假、养生保健等产品,进一步增强休闲度假功能。引导旅游饭店加强精细化管理,开拓特色经营,创新营销方式,以高品质、差异化服务抢占市场。推进旅游饭店业合理布局、供求平衡,避免恶性竞争。

17、大力推动工业旅游发展。鼓励制造企业利用工业优势开发工业旅游产品,支持利用工业遗产开发旅游项目,积极发展工业观光、购物、考察,推行“参观车间+品牌宣传+产品展销+自助体验”的工业旅游模式,让游客全面了解东莞工业变迁历史、制造实力和品牌特色。制定《东莞市工业旅游示范点标准》,深入挖掘工业旅游资源,加强与其他旅游产品组合,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工业旅游示范点,市财政给予奖励扶持。

(四)激发乡村旅游发展活力

18、鼓励村民参与旅游就业。开展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重点培训乡村旅游管理人员、乡村旅游经营户、乡土文化导游(讲解员)、能工巧匠传承人等四类人才。旅游景区(点)内和周边商铺、摊位,鼓励优先开放给当地村(社区)居民经营。通过“东莞手信”工程集聚一批乡村旅游商品生产者,增加村民就业创收。

19、引导集体资产投资旅游业。利用农村集体经济闲置资金或资源,通过合伙或者入股的形式投资旅游项目,使村民享受旅游经济发展成果。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合法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出让、租赁、入股方式进行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20、支持开办家庭旅馆和农家乐。鼓励村民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探索将闲置的住宅、出租屋改建为家庭旅馆、汽车旅馆、青年旅舍、农家乐等小型旅游接待设施,提高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支持集中连片开发,打造高品位、特色鲜明、功能齐全、有一定规模的家庭旅馆品牌。挑选条件成熟的旅游景点,在其周边开发或培育具有岭南特色的精品家庭式餐馆、旅馆或生态农庄。加快推进农业生态园建设,打造休闲农场生活体验游。

21、开发东莞特色旅游商品。大力推进对各镇、村土特产、特色手工艺品等研究,培育“东莞手信”品牌。鼓励创意产业进入“东莞手信”行列,开展“东莞手信”创意设计征集,加大包装的研发和设计能力。拓宽“东莞手信”销售渠道,做好实体销售网点规划和网络营销规划。

(五)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22、推进旅游交通网络建设。以铁路、城轨、高速公路为依托,进一步推进大旅游交通网络的衔接,完善铁路、城轨、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旅游服务功能。优化调整重点景区与集散枢纽间的公交线路、旅游专线和旅游观光线,进一步完善公交线网和站点设施建设,构建快速联动的区域旅游交通网络。打通连接景区周边的断头路,形成旅游环线。鼓励支持城市候机楼发展。完善无障碍旅游设施。

23、优化美化公共环境。树立“城市即景区”的理念,推进沿江滨河景观、环城绿化带、亲水空间、休闲街区等城市重点休闲区域环境建设。抓好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整治,推动主要旅游景区、旅游服务场所停车场建设,实施旅游厕所建设与提升工程,倡导各类经营场所的厕所对游客开放,营造安全、文明、舒适的旅游环境。

24、完善旅游标识系统。在市区主干道及主要道路设置重点旅游景区、博物馆、古建筑、古村落、四星级以上饭店等旅游交通引导标识。健全城市交通标识标牌体系,逐步形成标识完善的自驾游指引系统。完善各景区内旅游设施标识,方便游客参观游览。

25、加快推进智慧旅游建设。以“智慧东莞”十大工程建设为契机,深入实施“智慧旅游”信息化系统建设。升级中国东莞旅游网,完善东莞旅游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和东莞旅游APP,融合信息提供、行程规划、体验分享、服务预订等多种功能。支持旅游企业加强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推动公共服务场所、四星级以上饭店免费WiFi全覆盖,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提供多语种自助导览、免费公共WiFi接入服务。鼓励镇街、园区做好“智慧旅游”信息化建设,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26、加强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素质,鼓励院校加强旅游专业建设。为本市待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学习酒店服务技能培训机会,颁发技能证书,充实酒店从业人员队伍。通过行业技能比赛、行业推荐等建立旅游人才资源数据库。完善旅游行业拔尖人才积分入户政策。支持鼓励导游服务公司建设发展。

(六)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27、构建旅游集散网络体系。依托东莞火车站、东莞火车东站、虎门高铁站、城区综合枢纽站、水乡新城枢纽站和樟木头火车站等6座综合客运枢纽、城际轻轨接驳口、重点镇街接待站点等,构建“一个主中心、五个分中心、多个集散点”的旅游集散网络体系,打造集散客自助旅游、单位团队旅游、旅游信息咨询、旅游集散换乘、旅游购物消费、景区大型活动、客房餐饮预订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旅游超市”。采取“政府+市场”的运营模式,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与广州、深圳、珠海等珠三角旅游集散中心的合作,加快和港澳区域集散网络的互联互通。

28、提升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加强旅游热线与12345政府热线的整合,以12345统一对外服务热线为纽带,以口岸、码头、火车站、重点公交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商业集中区、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等游客聚集区域为实体,置入旅游咨询服务功能,适量配置资讯触摸屏,增加对旅游地图、旅游指南、公益旅游宣传品等的派发和陈列数量,逐步形成旅游宣传、旅游咨询和旅游服务的全方位旅游咨询服务网络体系。

29、完善旅游质量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旅游企业的经营与服务,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加强旅游与交通、工商、安监、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保障旅游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旅游服务质量信息披露制度, 及时发布旅游服务质量信息。强化旅游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切实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30、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市旅游协会、旅行社行业协会、旅游饭店协会加强自身建设,有效发挥协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功能。加快转变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职能,把应当由行业协会承担的职能转移出去,推动行业协会在加强行业自律、举办节庆活动、宣传促销、调查研究、服务会员与行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

五、加强旅游工作组织保障

31、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园区和有关部门要把加快旅游业发展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旅游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参照省政府的做法,市政府建立加快发展旅游业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旅游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定期研究旅游业发展问题、审议重大旅游项目资格等,积极为旅游产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旅游局,具体负责旅游业发展工作的督促落实。

32、强化宣传推介。加强旅游的策划、包装、宣传、推介,创新宣传手段,拓展宣传渠道,把东莞优秀旅游资源和项目推向全国、推向世界。推进旅游营销“八个一”工程建设,即一个旅游口号、一首旅游歌曲、一个旅游综合网站、一个旅游官方微博、一个旅游手机信息平台、一批品牌节会、一批旅游宣传品、一批旅游宣传片,提升东莞旅游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33、强化督促检查。加大旅游工作的督促考核力度,研究细化各项配套措施,明确每年重点工作任务,将旅游工作列入镇街目标考核内容。制定任务分解表,加强督查督办,定期反馈进展情况,对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