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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关八项措施支持广东省中小微进出口企业发展

2012-11-27 来源:中国海关广东分署 admin 浏览次数: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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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获悉,为积极落实国务院、广东省政府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提出的一系列扶持意见,应对世界经济疲弱以及欧债危机等带来的不利影响,支持广东省中小微企业发展,广东分署牵头省内海关,推出广东省内海关扶持中小微进出口企业的八项措施。

包括:

一、推广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应用。提高海关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水平,鼓励中小微企业使用海关税费电子支付,节约企业通关时间和成本。 

二、促进征管便利化,推行进出口商品预审价、预归类、原产地预确定。落实对小微型外贸企业免征海关监管手续费的规定。 

三、扩大“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的适用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选择“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深入推进深圳对港公路口岸应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 

四、全面推开分类通关改革。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低风险快速放行”的通关便利,对确定为“AA”类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事后交单”、“单证暂存”等便利措施。启动通关作业无纸化试点,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纳入试点范围。继续完善提前报关、集中申报、预约通关、担保验放等便捷通关措施,主动适应短小订单快捷发货的需求,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 

五、稳步推进三方联网工作。对中小微加工贸易企业实行外经贸、海关、企业的三方联网管理,实现网上作业和在线服务,方便企业办理合同审批、备案手续,以适应中小微加工贸易企业接单急、批次多、出货快等需求。 

六、继续做好广东省内跨关区外发加工不收取保证金的试点工作。推广实施外发加工“集中审批”和促进内销便利化等措施,减少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占用,为企业减负增效。 

七、口岸海关设立针对中小微企业的办事窗口。提供“24小时预约通关”服务。

八、积极研究解决中小微企业税款担保的问题。在海关总署指导下,引入专业担保公司参与海关税款担保,解决中小微企业在缴纳税款方面的融资困难。

海关人士表示,一系列措施旨在从改进海关监管和服务的角度,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减轻中小微企业的进出口通关成本,有力支持和促进广东外经贸发展方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