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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 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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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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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部分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监管的公告

2012-08-06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admin 浏览次数:1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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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1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决定联合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以下简称《法检目录》)进行调整,取消对涉及纺织和化矿等类别的235个HS编码(详见附件)项下商品的进/出口检验检疫监管。

本公告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附件:取消进/出口检验检疫监管的商品目录

 

 

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

201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