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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计划打造全产业链建筑产业集群

2021-08-17 来源:南方日报 张子俊 浏览次数: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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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并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全省建筑业签订合同额41888.6亿元,同比增长近15%。未来广东将打造以设计、施工、研发为核心,覆盖建造全过程产业链的建筑产业集群,并推进粤港建筑业专业机构、专业人员资质资格及信用评价管理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保障民企平等进入工程建设领域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去年广东完成建筑业增加值4651.50亿元,建筑业企业就业人员341.69万人,有力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稳岗就业。而在今年上半年,建筑业签订的合同额为41888.6亿元,同比增长近15%。

      “这些数据表明建筑业持续发展后劲强劲。”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蔡瀛介绍,随着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逐步形成,广东多个重大战略的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广东建筑业发展迎来了非常难得的历史机遇”。

      在此背景下,《措施》提出,要抓住“双区”建设和“一核一带一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引导建筑业企业参与新基建、新城建和完整社区营造中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高速公路、机场、水利工程建设,推动业态升级和价值链提升。

      《措施》还强调提升建筑产品和服务质量,要求升级建造方式,重点推行智能建造,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建造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力度。同时,大力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等。

      同时,《措施》要求优化建筑产业的发展环境。要规范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发展,全面清理政策壁垒,保障民营建筑业企业平等进入工程建设领域。还要大力推行工程款支付等工程担保,规范信贷、助贷、增信环节收费行为,并且在政府采购等方面全面落实支持中小建筑业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

      争取2到3年培育300家专业领域龙头骨干企业

      为促进建筑业发展,《措施》提出由各地政府整合资源,打造以设计、施工、研发为核心,覆盖建造全过程产业链的建筑产业集群。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朝晖介绍,今年6月,《广州市构建“链长制”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印发,明确指出建筑业是“链长制”范畴的重要领域,广州将按链长(政府)、链主(市场)两条线构建“链长制”,充分发挥链长统筹产业要素资源优势、“链主”企业头雁引领和生态主导优势,制定实施更具前瞻性、针对性、实效性的工作举措,全面提升建筑业产业链发展水平,“力争早日将广州建筑业和规划设计打造成万亿级产业链群”。

      同时,《措施》提出制定重点扶持企业名录,对相关企业定期联系和服务指导,争取用2至3年时间培育100家工程总承包以及300家专业领域龙头骨干企业。为推动建筑科技创新和培育龙头骨干企业,蔡瀛介绍,在税收、财政、金融等方面还有具体的支持政策。

      建筑业企业融资方式单一、融资渠道不畅通等问题比较突出。为此,《措施》提出金融支持措施,支持推动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挂牌上市、发行债券。同时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向节能建筑、绿色建筑以及以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方式建设项目提供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融资服务等。

      推动粤港澳深度合作扶持开拓国内外市场

      此次《措施》还特别提到要推动建筑业走出去。

      《措施》提出推动粤港澳深度合作。要推进粤港建筑业专业机构、专业人员资质资格及信用评价管理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探索编制粤港澳三地互认的湾区工程建设团体标准,并在大湾区内地城市继续试行港澳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形成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等。

      近年来,广东积极推进粤港澳建筑业合作。蔡瀛介绍,在推动建筑领域人员资格互认上,目前已有1630名香港专业人士通过互认,取得内地注册建筑师等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在前海、横琴、南沙试行港澳工程建设管理模式,目前该模式试点项目总投资已达142亿元人民币。

      另外,通过备案方式,便利港澳企业和专业人士开业执业。广东在全国率先开展试点,允许香港工程建设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经备案后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目前已有39家香港企业和153名香港专业人士成功备案。而前海、横琴、南沙进一步发挥自贸区重大合作平台作用,将便利措施延伸到澳门建筑及相关工程领域专业机构和人士。

      《措施》还提出,要扶持开拓国内外市场,比如建立建筑业产业联盟,支持广东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境外承包工程业绩可用于资质申报。而对省外、境外市场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建筑业企业,注册地政府可按有关政策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