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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艳华:推动大湾区体制机制创新 形成协调发展新格局

2019-07-12 来源:南方网 黎华联 浏览次数: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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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教授、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副院长毛艳华

       近日,广东省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和《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形成了广东省推进大湾区建设的施工图和任务书。

       “《实施意见》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对广东的定位和重点任务,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教授、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副院长毛艳华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份“施工图”的亮点在于把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作为首要的重点工作任务加以明确,强调创新区域协调发展机制,注重更好地发挥粤港澳三地的比较优势和湾区中心城市与节点城市的优势,既要解决广东城市功能分工和优化区域空间的问题,又要通过建设湾区更好地支持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毛艳华认为,湾区是区域发展的高级形态,协调发展是湾区经济的内在要求。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面临着“一国两制、三个关税区、三种法律体系”的独特制度环境,在当前搭建大湾区基本框架的关键期,更好地发挥港澳地区优势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推动粤港澳三地协调发展,为此应当在体制机制上创新,形成协调发展新格局。

       谈区域合作

       区域协调发展理念受认同是最大亮点

       南方日报:《规划纲要》发布近半年,大湾区建设已进入全面铺开、纵深推进的新阶段,在这半年里大湾区的建设亮点在哪里?

       毛艳华:在落实《规划纲要》过程中,最大的亮点是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理念的共识。《规划纲要》把“协调发展,统筹兼顾”作为非常重要的基本原则,强调湾区作为一个整体,要推动各城市区域的分工协作,增强发展的协调性,提升区域发展的整体性。

       在这半年里,三方面体现了粤港澳三地对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视。

       首先,协调统筹机制建设得到明显的增强。在中央层面已成立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出台《规划纲要》的基础上,粤港澳三地也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分别是三地的“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办公室”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工作委员会”。

       其次,在互联互通方面,大型的跨境、跨区基础设施不断建设。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在区域协调发展中很重要,目前网络化、综合性的交通体系正在加快构建,如在《规划纲要》出台前就已经通车的港珠澳大桥,目前在不断探索运行的新经验,大型的基础设施还有今年4月通车的南沙大桥及正在建设调试的深中通道。

       第三,粤港澳三地积极地向世界推介大湾区概念和建设蓝图。上半年,粤港澳三地联合到东京湾区招商,广东省人民政府到旧金山湾区推介,香港特区政府到纽约湾区推介。粤港澳三地均认同大湾区是开放合作、包容发展的大平台,努力地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为全球的国家和企业发展带来机遇。

       以上举措,体现了三地对湾区区域发展理念的认同。建设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核心就在于推动协调发展,更好地分工协作发挥比较优势。改革开放40年来粤港澳合作基础坚实,尤其是港澳回归以来不断完善区域发展机制。当前处于推进大湾区建设的关键时期,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区域协调性。通过落实《规划纲要》,从粤港澳三地到珠三角的九个城市,政府均能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整体性来考虑湾区的发展,同时就新一轮的紧密合作达成了共识,这是目前最大的亮点。

       谈制度创新

       推动实现湾区公共服务同城化

       南方日报:在“一国两制、三个关税区和三种法律体系”的制度环境下,三地如何通过制度创新探索跨境合作?

       毛艳华:改革开放以来,港澳地区与珠三角地区的经济联系不断深化,市场力量主导下的区域合作刺激了区域经济活力,为粤港澳三地深度合作奠定了基础。在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背景下,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对于服务国家“双向”开放、共建“一带一路”和港澳地区加快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那么通过制度创新实现湾区高效治理就很有必要。

       探索粤港澳大湾区在“一国两制、三个关税区和三种法律体系”下的跨境合作制度创新,有利于促进湾区要素便捷流动,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更好地发挥本区域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独特优势,这也是在新时代成功实践“一国两制”,探寻港澳地区经济增长新动能和实现港澳长期繁荣稳定的必然要求。

       从四个方面创新体制机制,可以加快形成粤港澳大湾区协调发展新格局,包括基于市场一体化创新湾区跨境协调机制、基于已有平台和合作基础创新湾区城市合作机制、基于“共享产业价值链”创新湾区产业分工机制、基于“区域利益共同体”创新湾区公共治理机制等。

       在这四个方面的创新中,基于“区域利益共同体”创新湾区公共治理机制是最容易实现的。因为公共治理机制创新最符合湾区居民的强烈愿望,受到的阻力最少,容易达成共识。因此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要加强区域公共治理创新,以改善湾区社会民生为目标打造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协同治理机制。建议粤港澳三地协商成立湾区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安排湾区内劳动力流动、居住就业、创新创业等民生问题,实现湾区公共服务同城化。

       但最为重要的是基于市场一体化创新湾区跨境协调机制。实现这点,首先要构建一体化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一国两制”优势,内地和港澳都要努力取长补短,寻求湾区市场经济体制的趋同点,减小深层次市场体制差异对湾区要素便捷流通的负面影响,尤其是湾区内地城市需要在商事登记、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司法执行、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全方位提升营商便利化水平。其次,要发挥CEPA和广东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优势。在CEPA框架下深化湾区“三个关税区域”之间的贸易投资便利化合作,减少跨境要素流通障碍。最后,要为湾区合作提供法律基础及实施机制。依据法定程序解决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在湾区一体化市场上流通所面临的障碍与争端,为湾区一体化市场的经营者提供高效的执法和司法保障,降低经营风险。

       谈金融创新

       互联互通是湾区金融开放创新突破口

       南方日报:金融方面如何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时,推动金融开放创新?

       毛艳华:在金融问题上,《规划纲要》谈到三个方面,分别是建设国际金融枢纽、发展特色金融和促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在破除金融体制机制障碍推动金融开放创新时,也应当紧紧围绕这三方面进行。

       金融开放是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的特征,大湾区可以为国家金融开放探索经验。金融的跨境互联互通是广东推动金融开放创新的优势和突破口。广东在推动金融跨境互联互通上,首先要满足粤港澳三地企业和居民的投资、消费的需要,加快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产品的创新。其次,发挥毗临港澳优势,在金融业的开放方面率先向港澳金融业开放。最后是在跨境人民币业务上,更好地拓展离岸账户功能,扩大人民币在大湾区内跨境使用的范围和规模,建立起人民币跨境业务的长效机制让湾区内的金融机构和大企业更好地发展跨境业务和解决投资需求。

       香港作为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的枢纽和最大的离岸人民币中心,可以发挥这个优势更好地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和范围,在金融监管允许范围内大胆尝试。无论是香港地区的金融机构在湾区进行人民币募资投资香港的资本市场,还是国内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在港澳地区融资,都需要大湾区内的金融机构加强双向人民币业务的创新。

       在发展特色金融方面,目前达成共识的有绿色金融和金融科技。绿色金融是国际的新领域和未来发展的新方向,广东作为全国第一个试点碳排放权交易的省份,可以继续展开探索。金融科技创新也是值得大湾区展开探索的方向。湾区内互联网公司众多,香港的创新较为领先,都是大湾区探索发展金融科技的优势。目前深圳方面已经有创新的案例,大湾区可以继续沿着这个方向加强探索。

       此外,大湾区可以发展国际科创中心和科技金融投融资体系。《规划纲要》指出,支持香港机构投资者按规定在大湾区募集人民币资金投资香港资本市场,参与投资境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这方面应该准入条件更为宽松和国际化,引导外国投资者参与分享湾区建设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