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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海关全面取消通关单

2018-06-05 来源:大洋网 李大林 浏览次数: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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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讯 海关总署日前发布公告,自6月1日起,全面取消《入/出境货物通关单》,外贸企业再享改革红利。

《入/出境货物通关单》是由原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法定检验检疫商品签发的已办理报验手续证明文书。在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责划入海关前,对于法定检验检疫进出口的商品,企业需分别到海关和原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办理申报手续。先向原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申领《入/出境货物通关单》;再向海关报关,海关凭原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货物通关单,办理海关通关手续。

按照总署公告,随着通关单的取消,企业通过“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向海关报关报检“一次申报”。企业办理货物提离放行手续也同样得到简化。企业不需办理海关放行、检验检疫放行两套手续,海关统一发送放行指令,监管场所经营单位凭海关放行指令“一次放行”,缩短通关时间。

通关单的取消,是关检业务全面融合具有示范作用的关键一步,简化了企业申报资料手续、减少了通关环节、加快了货物放行,为企业办理进出口通关手续带来实质性的便利。对此,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高静表示,以前企业报关要对接两个部门、申报两套材料、办理两套手续,很多企业为了降低申报差错会选择专业报关公司代理报关。如今通关单取消,降低了企业报关的难度,企业可以选择自行报关。初步评估该企业每年将节省报关费用、人力成本等将近人民币50万元。

广州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告还对特殊情况下仍需检验检疫纸质证明文件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一是对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在运输途中需提供运递证明的,出具纸质《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二是对出口集中申报等特殊货物,或者因计算机、系统等故障问题,根据需要出具纸质《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联系单》。

 

详情可参考以下官方链接: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9/1867448/index.html